龙炎辉
一代宗师

[时事资讯] 央行支付新规,或是货币大战的前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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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发布后,引发了广泛热议。由于内容较长,磐石之心详细摘选了3条重点内容,并逐条进行解读。

央行支付新规,或是货币大战的前兆

一、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解释:支付机构假如可以为P2P等金融机构开设信托账户,那么信托资金就可以通过网络支付工具直接转入该信托账户,而这个支付机构作为网络通道,不在央行监管范围内,因此信托资金的用途、安全、合法性都无法被监管。

6月发生的严重股灾,主要因为场外投机资金高杠杆操作导致的严重泡沫,泡沫破灭而形成了断崖式下跌,一度引发了当局对暴跌带来金融危机的担忧。而场外配资是配资公司在各种伞形信托公司拿到资金,而这些信托公司的钱又是从各种融资渠道拿到的,这些融资渠道中很多为P2P公司,而P2P公司的钱很多可能是通过网络支付工具募集,而这部分资金很多无法被央行监管,因此在当局救市的初期很难摸清场外配资的规模,为救市带来了巨大困难。

资金不被监管就是洪水猛兽。无论是东南亚经济危机、97年香港金融危机以及日本金融危机,其本质都是因为政府无法对投机资金进行有效管制导致的。而国际炒家索罗斯的名言则是:“投机不叮无缝的蛋。”

另外P2P将支付工具作为自己的资金池,然后去投资项目,拆了东墙补西墙,这种骗局迟早是要被投资者买单的。而如果大量的P2P项目都这么干,意味着系统性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看看今年有多少P2P卷钱跑路?而《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则将P2P认作中介平台,只提供信息,而不提供资金交易,划为银监会监管,因此支付机构不能为其开设账户符合指导意见规定。

信贷、融资、理财、担保其本质就是经营风险,而网络支付企业本身的风控能力差,无能力去经营风险,因此这条规定是合理的。而货币兑换就更不用说了,当局目前执行的是人民币不自由兑换政策,只能从银行兑换,每人每年限额是5万美元,这关系到汇率、外汇储备、进出口顺逆差、通胀率、国际游资和热钱投机套利、洗钱犯罪等各种问题,更不是闹着玩的。

二、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核实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通过三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

解释:目前大量诈骗案件的背后都是利用虚假身份证在银行、运营商处办理开户。这些需要当面鉴证的业务都存在如此多的虚假账户,何况互联网支付工具,只要输入了身份证号、手机号,不需要见当事人,手机号是否实名制,是谁的手机号都无法得到确认,虚假的支付账户更是多不胜数。

而利用虚假网络支付账户可以做什么呢?洗钱犯罪。另外就是诈骗。大量通过网络支付工具诈骗的案例层出不穷,其中这些网络支付账号几乎都是通过虚假身份开设,导致警方最终无法破案,给很多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案例:2012年3月23日,在所谓的优团网上,王先生参与了中石化加油卡团购,原价500现价429元,后发现上当。上网查询付款信息,发现钱汇入的账户是:某宝支付(010-59370500)的账户。搜索某宝支付,发现是类似支付宝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于是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发现被诈骗,要求退回货款或者冻结货款。某宝支付给的答复是:钱不在他们那里,直接给到商户的。接着,要求某宝支付提供签约商家的联系信息,某宝支付说他们也没有联系信息!王先生被骗后上网发现仅3月23日一天,通过某宝支付这个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被诈骗的用户,就已经有300多位,直接统计到的损失已经有十几万。在众多受骗网友纷纷打电话给某宝支付要求退款或冻结资金的时候,某宝支付统一的回答:钱已经到了商户的手里,跟他们没有关系。

因此,对开设的支付账户进行实名制管理,并严格执行身份校验机制,有利于打击洗钱、诈骗等犯罪。

3、综合类支付账户和消费类支付账户:

(一)对于支付机构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完成身份核实的个人客户,以及支付机构仅以非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但通过五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身份基本信息完成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为其开立综合类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年累计余额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

(二)对于支付机构仅以非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且通过三个(含)以上、五个以下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身份基本信息完成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为其开立消费类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

支付机构应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解释:开设两种支付账户的目的在于两个。首先,增强安全性。对于验证更丰富的给予更高权限,低级验证的账户给予低权限。其次,不允许支付工具变为银行,不能有自己的资金池。支付工具只能担当通道的任务,而资金池的权力只归银行所有。

这意味着网络支付工具远大的理财、P2P、贷款等“梦想”都彻底被掐断,意味着通道业务难以带来有效利润,因此小型的网络支付工具即使拥有牌照也会逐渐死亡。也会有更多的小型支付工具沦为诈骗、洗钱通道,因为他们需要走歪门邪道生存。

对于消费者来讲似乎并不是坏事。因为目前几乎所有银行都有开通“快捷支付”,其单日支付额度很多都在单笔5万,单日5万,比如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均为5万元,这意味着网购消费完全足够。通过网络支付工具发起快捷支付即可。

另外,对于因被诈骗而导致的网络支付公司扯皮行为,也将得到解决。因为支付机构必须无条件全额承担风险,比如,当用户通过某网络支付工具签约商家进行支付后被骗,以前网络支付工具会说他们没责任,现在他们必须赔付,而且这也要求他们必须去审核商家资质,而不是唯利是图的给商家开接口。

除了以上几点外,《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还要求网络支付企业以“最小化”原则采集、使用、存储和传输客户信息,并告知客户相关信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不得存储客户银行账户密码、银行卡效验码和有效期等敏感信息。

这对于打击当前猖獗的电信诈骗具有积极意义。据腾讯手机管家发布的《反信息诈骗白皮书》显示,当前电信诈骗已经开始从撒网式诈骗向精准诈骗升级,并与高科技手段结合。其中,窃取用户个人交易信息、银行账号密码等成为当前诈骗分子盗取用户资金的主要手段。

而禁止支付机构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对用户的所有交易记录加密存储,这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从而减少精准电信诈骗的发生。而要求支付机构建立风险准备金、交易赔付制度,也有利于保护网络支付用户的权益。

控制金融风险正当时

对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很多人认为是一种倒退,认为当局一方面加快经济转型,推动互联网创业,却又在设置门槛。对于这种观点,我并不认同:

当前中国正处在经济缓慢增长期,金融泡沫正在肆虐。最新的PMI指数为50,出口指数为47.9,意味着制造业、出口都在疲软;与此同时,股市大起大落,人民币利率持续降低,万众创业让资金持续投入到一些非工业、技术领域,投资到金融、房地产、服务业、虚拟产业。

这种资金的流向看似是带领中国经济实现转型,而实质是在鼓吹金融泡沫。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政府的产业政策严格限制金融投机活动,引导大量银行信贷和资金投入到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中来,这一时期日本的贷款质量很高,坏账率只有0.5%。

而随着日元不断升值、国债增长、房地产价格高企、股市暴涨后,大量资金被投机到这些领域,共同推高了资产价格,带来金融泡沫,当日本央行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后,开始采取金融紧缩政策,但是大规模的坏账和倒闭的房地产公司已经无法挽救。于是日本陷入了严重的大萧条。

当前中国其实也在不断的利用金融政策推高资产价格,而并未将资金用于真正可带来经济转型的工业、制造业上,这些聚积的泡沫,再配合人民币持续升值而带来的投机性热钱涌入,不断再推高资产泡沫。万众创业则又一次将金融泡沫吹大,刚刚成立几个月的公司就敢估值1亿元,可融资数千万人民币,这是何等的荒唐。

而无论是东南亚金融危机、还是日本经济危机的根本都在于对金融泡沫的崇拜和极低的防范意识。互联网金融、支付逐渐开始成为主流,而这些产品无良好的风险控制水平,无疑会让金融泡沫继续膨胀,不加以监管,是否会演变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而从外汇储备看,已经持续多个月外汇出现净流出,晚会储备从近4万亿大幅降低3000亿美元,这意味着投机的热钱正在从股市、楼市撤退,虽然有人不承认。但美国即将加息的预期快要变成事实,这也为热钱流出找到了合理的解释。

所以万众投机的时代,这或许是暴风雨的前夜,当局相继控制股市、发布互联网金融指导办法、网络支付管理规定,都在为即将到来的货币大战准备着。而我们很多人却只看到了金融泡沫折射出来的五彩光芒,而没有看到泡沫破灭后的悲惨场面。


#1楼
发帖时间:2015-08-05 10:55:01   |   回复数:5
龙炎辉
一代宗师
央行的回应应当直接了当,无须羞羞答答。一、银行的利益受到冲击必须施救;二、第三方支付免手续费老百姓受益这是不允许的;三、沉淀资金必须进入银行;四、使用支付宝过于方便必须杜绝;五、银行倒闭最高赔偿50w,支付宝遭窃可获赔100w,支付宝凌驾于银行之上必须扼制;六、购买大件贵重物品5000元以上的,一次支付过于简单,应当分两次支付,必须脱掉“裤子”才允许“放屁”。七、银行规定“离柜概不负责”,支付宝没有这样的规定,对银行业务构成威胁。…………省略部分,你懂的。 说的太好了,央行不去督促各大银行搞好工作,做这种下三烂的事……
2015-8-5 #2楼
cg07218
一代宗师
感谢楼主分享!支持一下!
2015-8-5 #3楼
zgq9966
小有名气
感谢楼主分享!支持一下
2015-8-5 #4楼
ALLEN820213
隐世仙人♂
感谢楼主分享!!!
2015-8-5 #5楼
jokingcheung
超凡入圣№
谢谢分享
2019-10-24 #6楼
游客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