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我大城管又显神威 生擒带小孩的女小贩一名,这真我大展我天朝的威严啊。城管到底是怎么定位的,说警察他们根本不够格,也没有那个执法权利,说是协管吧,他们好像又比协管的权利大,请有关部门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一个既不是警察,也不是协管,既不是法院工作人员,也不是附属于检察院,跟公检法一点儿都不沾边儿的这个特殊群体,请问是谁给他们的权利?他们有随便抓人的权利吗?他们有随便打人的权利吗?城管——一个很莫名其妙的名词,一群让人琢磨不透的群体,他们到底属于哪个部门,没人能够说得清,所以这个边缘群体就可以狐假虎威地行使本不应该他们行使的所谓特权。真是一群披着狼皮的羊!ZF是让你们维护社会治安的而不是来扰乱社会秩序的,这一点儿你们这些刚刚穿上狗皮的所谓的LJWGRY明白吗?你们这些小学都没毕业的人员知道啥该干啥不该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