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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榜生邓勇的录取通知书·【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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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rtsp://real.cctv.com/jingjiyufa/2005/07/jingjiyufa_56_20050715_1.rm

原地址:http://www.cctv.com/program/jjyf/20050715/100894.shtml

眼下,家长们最关注的事情就是高考招生,每年的这个时候,高招办都成了牵动人心的地方。很多人的命运在这个时候在这个地方被决定,可是2004的一天,江西省高招办却来了一个特殊的人。他问了一个不同一般的问题:十年前我录取了没有?

  2004年10月的一天,一个30岁左右的年轻人,风尘仆仆地来到了江西省高招办。

  工作人员:他说他从外地来,刚下火车,他说要查一个1995年的(录取)数据。当时我们也感觉到非常惊讶,怎么查十年前的

  这样的情况,高招办的人还是第一次碰到,大家纷纷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工作人员:他好像说当时比他低分的考生都已经录取了,他没有录取,他要查一下结果是什么样

  

十年都过去了,这个人还不知道自己被录取了没有,竟然有这样的事?醋叛矍暗娜撕苋险娴难?樱?ぷ魅嗽辈桓业÷??⒓捶畔率滞返墓ぷ鳎?鞒隽耸?昵暗恼猩?蛋浮?



                   本案中的原告邓勇

工作人员:我当时问了他叫什么名字,好像是叫邓勇。我们把当年刻录的光盘拿出来一查找,一下就出来五个同名同姓的邓勇,问他的考生号、或者准考证号,他都记不起来了。

  五个邓勇有三个被录取了,但找上门来的邓勇到底被录取了没有?这个问题我们先暂且放一放,我们先来认识一下这个邓勇。屏幕上的这个人就是邓勇,江西省新建县人,目前四处打零工。那么,这个邓勇为什么在十年后,才想到要查自己当年高考的录取情况呢?

  2005年6月,记者在江西省新建县的一个建筑工地上见到了邓勇。邓勇告诉记者,去年的这个时候,他正在杭州打工。有一天干活的间隙,几个老乡很偶然地聊起了当年高考的情况。其中一个人就说,自己的亲戚跟邓勇一样,也是1995年参加的高考。不过,他的这位亲戚考上了大学,高考成绩是507分。

  邓勇:我说507分能考取,我说是笑话,我508分还不能走。

  比自己少一分的人都录取了,邓勇不相信会有这样的事情。

  邓勇:他跟我赌咒,他说撒谎了怎么样怎么样,就在工地上做事摔下来摔死,这样赌咒,我们那儿工地上做事比较高,这样的赌咒,就觉得比较严重。

  看到对方那么肯定,邓勇有些疑惑了,如果比自己少一分都录取了,是不是高招办有人违规作了手脚?于是他当即就跑到火车站买了票,连夜赶回了南昌,一下车就径直找到了省高招办。那么,考了508分的邓勇到底有没有被录取呢?省高招办的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中输入了邓勇的身份证号码。很快,结果出来了。

  工作人员:这个考生是新建二中的一个考生,是95年被江西化工学校录取了

  这个结果让所有在场的人都不知如何是好。一个考生,十年前就被录取了,而他本人却毫不知情,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问题到底出在哪里?高招办也不知道原因,他们建议邓勇到江西化工学校问问。从高招办出来,邓勇不由得冒出了一个猜测。

  邓勇:我就认为有人冒名顶替我去读书了,就想,我一定要查这个人是谁

  会不会是“冒名顶替”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事情可就复杂了。邓勇匆匆忙忙赶到了同在南昌市的江西省化工学校,他直接找到了学生科,但这次他没有贸然行事,而是故意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邓勇:我说我要找一个人,他说你找谁,我说我找1995年一个叫做邓勇的,不知道这个人是哪里人。

  学生科科长亲自找出1995年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在化机专业,确实有一个叫邓勇的学生,不过这位科长告诉他,这个邓勇并没有来报到。

  邓勇:我就觉得奇怪,我说没来报到?我就问他,我说这个人没来报到,这个人哪里去了?他说我怎么知道?

  看来并没有人“冒名顶替”。但邓勇仍然觉得事情很蹊跷,自己既然被录取了,怎么既没人通知他,也没见到录取通知书呢?

  邓勇: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这个事情是真的,因为我从来没有听到人家说还有考取了没有拿到录取通知书的人。

  因为急于弄清事情的真相,邓勇还是忍不住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邓勇:我说你知道这个邓勇是谁吗?他说是谁啊?我说就是我,叫邓勇。

  看着眼前突然冒出来的邓勇,化工学校也深感意外。他们马上查阅了有关的录取档案,其中记载着:邓勇是1995年10月13日补录的,当时一共补录了五个人,通知书也是同时寄出的。

  化工学校律师:这5个人肯定是有邓勇,肯定有,而且百分之百讲,肯定有他。

  但是,至于邓勇为什么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化工学校也不知道问题出在了哪里。

  化工学校:如果是我这个录取通知书,对方没有收到,或者没有送达到,这个挂号信应该退回学校的,那么学校到至今为止,也没有收到退回的挂号信。

  到这个时候,邓勇才确定,自己确实被录取了。通知书已经寄发了,邓勇却没有收到。是寄丢了?还是有别的什么问题。邓勇回忆,当时自己填写志愿的时候,是按照学校要求,通讯地址留的是母校江西省新建二中。于是,他不敢耽搁,马上从南昌赶回了新建县,到母校去查询。


江西省新建二中

已经毕业十年的学生,突然跑回来查找十年前的录取通知书,这个消息,一下子就在新建二中炸开了锅。

  校长:我们听到以后很惊讶,怎么可能呢?

  虽然当年的校长、教导主任都换了人,当年的班主任也记不起邓勇了,但是学校还是帮邓勇找出了当年的录取学生花名册。

  校长:原始档案里面没有他的名字。

  不仅在1995年县高招办下发的录取花名册中没有邓勇的名字,而且在学校自己的录取情况统计表里,邓勇这一栏,也只有他的考试成绩,没有录取的学校。

  校长:不管他有没有录取,二中没有收到他的录取通知书是铁的事实,收到了任何人都把它看成是一件喜事的,这么一件大的喜事怎么能够把他遗忘呢,不可能的事情。

  校长强调,学校把录取通知书看得很重,因为多一个学生录取,不仅学校就多一份荣誉,而且老师还可以多一份奖励,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说,学校都不可能把通知书遗失?多年来,新建二中从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录取邓勇的化工学校说录取通知书寄到了他的母校新建二中,而新建二中却说根本就没有收到,那么,这录取通知书到底去了哪里呢?难道是在中间路上邮局寄丢了?邓勇又赶紧跑到邮局去查,然而邮局却告诉他根本无从查找,因为按照《南昌市邮政管理条例》的规定,邮局的投递记录只保存两年,也就是说,早在1997年,就被销毁了。

  已经过去了十年,邓勇才知道自己被录取了。江西省高招办告诉邓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新生超过两周不报到的,就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像他这种情况,不管当初是因为什么原因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已经相隔了十年时间,现在已经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了。

  带着复杂的心情,邓勇回到了家中。但他却不能将这件事告诉家人,尤其是他的母亲。因为此时,他的母亲已经病入膏肓。

  邓勇:我妈妈是肺癌晚期,不敢让她知道的,我就想这样认了,没办法。

  母亲的肺癌是因为过度吸烟所至。在邓勇的印象里,母亲抽烟就是从1995年,也就是他高考落榜的那一年开始的。那一年是邓勇第二次参加高考,邓勇的落榜,给了母亲很大的打击。

  邓勇:她抽烟她可以接着抽五六根,可以接着抽,就是不歇一下可以抽五六根,我也劝阻不了她,我一劝阻她,她就骂我

  母亲虽然不识字,但却很要强,她一直盼望这个唯一的儿子能考上大学,出人头地。

  邓勇:我每次回去,我妈妈不管家里农活有多忙,她不肯让我去做,我们家比较穷,养的鸡,下的蛋,给我们做5-6个鸡蛋,我妈妈舍不得吃的,她就是要求我在家里好好看书就够了,其实我也知道,我很愧对我妈妈的。

  1995年秋天,邓勇再次承受落榜的打击。此时他已经没有勇气再参加高考了,但母亲却不甘心,坚决要求他继续复读,准备来年参加高考。

  邓勇:我妈妈就说,如果我不读书的话,她就选择去死,我也感觉到如果我不能考取大学的话,我们一家人可能不得了了,我妈妈可能承受不了这种打击的。

  就这样,邓勇又在新建二中度过了漫长的一年,但由于压力太大,1996年他考得更差,只有410分。

  邓勇:我妈妈没办法,为了给我脸上有一点光,只好违心地说考取了。

  这年母亲没让邓勇再复读,而是为他选择了一所自费的中专学校。就这样,邓勇上了江西省兵器学校。

  邓勇:我是带着困惑和无奈,我迷茫走进这个学校。我其实到这个学校来,说难听的话,就是游戏人生

  复读两年,高考三次,最终还是自费上的学,邓勇的人生态度也因此发生了变化,从兵器学校毕业以后,邓勇被分配到一家专门生产灯头的国营老厂,因为企业效益不好,不到两年就下岗了,从此他开始了四处打工的生涯。

  邓勇:这10年对我的伤害太大了,我们家里人都这样说,我爸爸妈妈太傻了,读书钱也花掉了的,又没有读一个名堂出来,还不是这样,还不是在家里种田或者在外面打工

  记者:如果你当初顺利去读了化工学校的话,那么你觉得生活上跟现在不太一样吗?

  邓勇:会不一样,因为首先95年的时候,是国家统招的,那时候统招生都是国家分配工作的

  记者:你后来读的兵器学校,不是一样分配到国有企业吗?

  邓勇:我就觉得化工学校好,在外面我打工也知道,化工这个生意比较好

  记者:没有顺利上这个学,你觉得对你一生最重要的影响是什么?

  邓勇:最主要就是一个人的精神上的打击,大家都是这样走这条路的,我偏偏不能走这条路,我偏偏没有权利走这一条路,我就觉得这个社会太亏待我了。

  本来被录取了,却没有上成学,不得不再复读一年,最终又自费上了自己并不喜欢的学校。在得知事情的真相以后,邓勇觉得命运给他开了个巨大的玩笑,他也似乎给自己这几年的不如意找到了理由。他认为之所以他成了今天这个样子,都是因为1995年没有顺利地进化工学校,没有学上更好的专业造成的。因此,他希望相关方面能对这件事给他一个说法。那么,这样的失误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有没有可能及早发现呢?

  按照高考招生的文件规定,录取工作结束以后,招生学校和招生部门两家要对录取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核对和复查,那么在1995年,化工学校和高招办之间是否做过这项工作呢?


江西省高招办

高招办:他(化工)学校是不是来做我们没法查证,但是我们每年是下(复查)通知书

  记者:也就是说当时如果进行核对的话就不可能漏掉

  沈:对

  记者:也就是说当年很有可能没有核对?

  沈:对

  记者:那没有核对责任在哪一方?

  沈:学校没有按通知来办理核对手续那当然责任应该在他们,在学校

  按规定,新生开学两周内没有来报到,学校为学生保留一年的学籍,并且在当年年底前就应该将名单交省高招办备案,但是江西省化工学校并没有做这项工作。而且依照惯例,新生没有来上学,学校要将考生档案退回省高招办,再由省高招办逐级退回给考生所在的学校,可是邓勇的档案却至今都放在化工学校的档案室里。

  化工学校律师:档案向哪里退,退给谁,退给哪个部门,没有这个制度规定,也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这是第一个要解释的,第二个要说的,为了对学生负责,保留他的学籍也是正常的

  记者:即使没有这样的规定,即使大家不按照这个惯例去操作,可是95年省高招办发了一个通知,要求对当年报考的学生进行复核,为什么复核的时候也没有查到当年邓勇没有来上学?

  律师:没有这个东西,据我所知,江西省化学工业没有接到这个通知

  1996年,邓勇又回到新建二中参加复读,那么在办理报考手续的时候,他就没有找过自己的档案吗?

  邓:96年5月份的时候参加高考,要拿档案的,然后班主任就跟我这样说,他说邓勇你的档案不见了,然后我问他我的档案哪里去了?他说你就交十块钱就够了,就叫我交十块钱,我以为这十块钱是叫我找档案的

  记者:你没有催学校去找?

  邓:催学校,我只能催班主任,我们学生找没用的,一般都是班主任找。

  记者:你当时没有到县高招办法去找?

  邓:那时候县高招办在哪里我都不知道的

  邓勇没有查找档案的下落,那么学校是否帮他找了呢?

  班主任:一般说这个学生档案,我们肯定是看上面有没有发回到学校,我们问以后,如果没有的话,我们就告诉学生

  教务处长:这个档案是这样的,没有退到我们学校,那么我们学校班主任也在县招办多次寻找都没找到。

  记者:你们当时判断是什么原因?

  教务处长:我们认为他是丢失了。

  记者:当时没有想到他可能是被高校录取了吗?

  教务处长:如果被高校录取的话,那他就没有报考资格了,所以他的档案就应该是丢失了。

  学校为邓勇重新补办了一份档案,就这样,事情一次次失去了被及时发现和挽回的机会,而这一错,竟然错过了十年。虽然邓勇不想把这件事情告诉母亲,可是他异样的神情,仍然没有瞒过母亲的眼睛,在母亲的逼迫下,他不得不讲出实情。

  邓勇:她说这件事,最起码你让我在村子上丢了脸,我也知道我的病比较重,你还让我死都不得安心啦

  母亲对这件事的反应,超出了邓勇的预料,她做出一项决定:停止治疗,停止用药,省下钱来为儿子打官司。2004年10月,在母亲的强烈要求下,邓勇将江西省高招办、江西省化工学校、新建二中一并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邓勇经济损失24000元,精神损失66000元。就在案件审理期间,2005年春节前夕,邓勇的母亲去世了。

  邓勇:我其实不想打这场官司,我宁愿这件事情是假的,因为我知道我妈妈迟早要走的,她一走人家村庄上对我的议论特大的,人家都说我,那是用你妈妈的命换来的钱打官司,如果打不赢的话,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办。我欠我妈妈太多了,我却没有办法来补偿。

  邓勇说,他打这场官司,不仅仅是给自己这十年讨一个说法,更重要的是要给母亲一个交待。

  邓勇:我妈妈选择让我读书,读高中考大学没有错,因为我妈妈虽然吃了很多苦,但是让我家里的父老乡亲知道,我妈妈吃的苦是值得的,我考取了大学,只是因为某些单位没让我收到录取通知书,我妈妈这个选择是对的,就让社会知道

  邓勇是为母亲才坚持要把官司打下去的,那么谁该为这个也许改变了他人生的错误承担责任?对于这个十年前的错误,如今法院又将如何评判?这里是经济与法,稍后请继续收看我们的节目。

  2005年四月,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省化工学校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当年寄发录取通知书的邮资证明,但法院认为:这份证明仅仅是间接证据,不能证明寄的就是邓勇的录取通知书,也就不能证明把录取通知书寄到了新建二中。

  法官:省化工学校在近10年的时间内,将原告的档案一直存放在他们的学校,造成原告不能及时的知道自己被录取的这一个事实,所以省化工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作为新建二中这一方,他作为原告复读的学校,在发现原告的档案不见时,应该为原告查找档案,但是新建二中却为原告补办了不真实的档案,所以新建二中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作为高招办这一方来说,高招办是负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他不负责录取通知书的填发,所以他在本案中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邓勇提出的经济赔偿,法院考虑到他第二年又复读,推迟了一年就业,造成了收入损失,所以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平均收入进行了判定。

  法官:对于精神损失这一块,由于原告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确实给他的精神造成一定的压力和痛苦,所以根据我们当地生活水平的标准,给予了一定的赔偿。

  法院判决:被告江西省化工学校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被告新建二中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案件宣判以后,被告新建二中表示不服,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邓勇继续等待着判决结果。

  采访结束以后,我们带着邓勇一起去了位于南昌市郊的学府路,这应该是邓勇最向往的地方,然而他的反应很特别。

  邓勇:我不敢进那个地方的,我怕去那个地方,我不想进去, 大学对我来说永远只是一个梦想的地方,那个梦想是永远圆不了的梦。

  直到现在,邓勇的录取通知书没收到,相关的几方都搞不清事情究竟错在哪里,但是这个错,的的确确改变了邓勇的人生轨迹,高考招生中的任何一点点错误、任何一个小小的疏忽,都会影响一个孩子的一生,目前正是高考招生的关键时期,我们希望邓勇的遭遇不要再在任何一个考生身上发生。

CCTV2-责编:史军胜

[ 本帖最后由 天才BT 于 2006-7-17 21: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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